产业园区是广东省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区域产业梯度转移设立的特殊园区,全部位于欠发达的粤东西北地区。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介绍,目前,广东共有36个省级产业园。2009年到2012年,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8%,是全省工业平均增速的2.6倍。截至2012年底,产业园区共建成项目1795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118户,年工业产值3896.68亿元、工业增加值766.9亿元、税收150.01亿元。
“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产业园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林位超说:“这些位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园,比珠海市产业规模还要大些,仅排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惠州市之后,是粤东西北地区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
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认为,粤东西北地区受到自然条件和当前环保、土地政策的制约,发展工业不能简单复制珠三角地区分散发展的路子。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发展效益;有利于集中治理污染,发展循环经济,降低工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利于企业之间相互配套,发展产业集群,形成规模经济。
为促进粤东西北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具体如下:
广东省财政将统筹安排13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集聚、招商选资和企业创新。同时将从园区税费省级分成中对园区给予适当奖励,5年内产业园区政府性投资收益不分成,全部留存园区滚动发展,支持园区做大做强。
广东省国土部门每年安排专项用地指标,对示范产业园、考核优秀园区和用地节约集约水平较高的产业园区给予专项用地指标支持,园区所在地每年要安排本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不少于10%用于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新上工业项目不进入园区(含开发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的原则上不安排用地指标,引导项目向园区集聚;定期开展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专项检查,对粗放利用土地、闲置土地和违法违规用地现象较严重的园区实行用地指标限批。
对与园区发展相关的交通、电网、通信管网等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其中高速公路出口到园区的连接线将按照通县城连接线的相关政策予以支持;督促各地加快完善园区及其所依托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园区基础条件将得到全面改善。
推动省、市、园以及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全面合作,广泛开展产业招商、乡贤招商、中介招商工作,推动省属国企扩产、增产项目定向转移到相应园区;出台实施减免缓征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要求各地制订完善本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环保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入园。每年开展园区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对发生环境问题、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园区,撤销省产业园区资格。支持产业园区加快绿色发展,指导园区建设成为循环经济工业园(产业基地),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此外,广东还将深入推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与产业园区对接,支持园区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所);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人才和技能劳动力到产业园就业发展,在入户、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创业发展、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珠三角地区离退休人员和青年志愿者到园区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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